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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阅读 > 我只是能灭世,又不是大魔头 > 3、狗咬我一口,我咬狗两口

3、狗咬我一口,我咬狗两口

3、狗咬我一口,我咬狗两口 (第1/2页)

野无锋的潜行很成功,因为从始至终都没人发现他。唯一有些遗憾的是,他拎着罗诚渊的腰牌,没能找到昨夜那位专业人士。
  
  罗诚渊,就是被他隔空一掌击碎心肺那位。
  
  这个比较巧,也是这罗诚渊死了,野无锋习惯性摸尸时,才知道这位的名号。
  
  不过,野无锋最终却没有带走任何东西。
  
  因为虽然有些朝钱,但都没有“二朝”以上的。
  
  这不是他眼高手低,而是他来历有点特殊。自三百年前,野无锋意外来到这天地后,他已经在这片天地间,兜兜转转了好几世了。
  
  这三百年里,他做过大赵人,也当过和大赵敌对的楚关人;他在穷山恶水种过地,也在仙门脚下学做那赵高,想要一步一步爬到最高;偶尔的时候,他还会附身烂泥巷子里的脏犬,然后行一番困兽之斗,再叫人扒皮剁块,以大火烹之。
  
  因为都没活太久。
  
  所以他这三百年的经历,很是丰富。
  
  不过,野无锋也借此发现了自己的特殊之处,那就是他可以无任何后患的借尸还魂。
  
  其他东西的借尸还魂,如那因为战乱不休而生出的妖尸,就总是很容易露出马脚来。而他却不会,他只要能令死躯复生,就可以像正常人那样活下去。
  
  此外,借尸还魂者,往往会因为尸体内残留的生前记忆,导致自我认知出现问题。
  
  而这一类问题,野无锋却是可以直接无视。
  
  说起来,他的上一世,是他这三百年来,最好的一世。
  
  修行至成仙关口,自创炼气法门,一身法力雄浑胜仙!
  
  不过,尽管近仙,但野无锋当时也不曾因此有半分自满自傲之心,他不仅早早断绝了一切人际往来,更是隐姓埋名,躲藏在了人迹罕至之地。
  
  同时,他借着这大地之上的各路水脉,给自己留下了“后起之财”。
  
  毕竟他死了还能借尸还魂。
  
  至于这所谓的“后起之财”,是他自行取的名字,主要就是在这天地的各处,给自己留下一笔帮助自己渡过初期阶段的修行资源。
  
  而这些“后起之财”中,最多的东西,便是“三朝”的朝钱。
  
  因为这属于在炼气士中较为珍贵,但也不算太珍贵之物。至少一些专门用于寻宝的炼气法门,就是将“三朝”的朝钱,排除在外的。
  
  此外便是一名炼气士,哪怕是生面孔,一次性拿出了小几十枚,虽然会因此叫人心动几分,但也不至于令人为此直接出手。
  
  而在这海宴城附近的一处地方,就有野无锋此前留下的“后起之财”。
  
  并且不止一份。
  
  所以,他是真看不上这些“二朝”的朝钱,携带不便不说,交易起来也不方便。
  
  野无锋以聚力术赶路,终于在夜色降临前,找到了一处位置。
  
  这是一条途径海宴的江河支流,名叫入海河,全长一百二十五里,虽论长度不及明月山的十分之一,但在江河支流中,也是排的上号的。
  
  好在水流并不是很急,野无锋只需修炼一门水法,就可以取出自己留下的这笔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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