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5章 特殊案件 (第2/2页)
盘山集团高级总院,属于最高法院的序列,实行盘山集团和最高法双重管理,各个二级集团设有高级法院,职责是负责审理、执行涉及盘山集团的犯罪案件和民事争议案件。
“领导!”贺蓉看到刘韬进来,便站起来。
贺蓉出生于1962年,1980年考入华夏政法大学,1984年毕业分配到盘山集团法律室工作,后被保送到西南联大攻读硕士、博士,获得西南联大法学博士学位。获得博士学位后,贺蓉回到盘山集团工作,到法院工作审理案件。
1993年,贺蓉被派完欧美从事法律学习两年,1995年回国,回到盘山集团高级总院工作,1998年担任盘山集团高级总院副院长。
今年还不满43岁的贺蓉,便担任盘山集团高级总院院长,全面主持盘山集团高级总院和盘山集团法院系统的工作,可以说是被委以重任,同样前途不可限量。
喝了一杯茶后,贺蓉才开始汇报工作。
此次她前来主要为了一件民事纠纷案件。
盘山集团下属的二级集团华夏石油集团总公司一名员工‘杜宇’与金陵一位老太太发生了民事纠纷案件。
杜宇是华夏石油集团总公司所属的华夏石油金陵集团所属的加油站站长,在坐公交车去商场的时候,从公交车下车,然后一位老人徐寿兰被撞倒摔成了骨折,杜宇去扶老人,结果老人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杜宇。
然后老人向杜宇索赔医疗费,遭到杜宇拒绝,双方在各种调解失败后,走向了法庭,对簿公堂。
结果在鼓楼区法院审判,杜宇败诉了。杜宇不服再上诉,结果在金陵中级法院审判下还是败诉了。
而案件被媒体暴光后,迅速成为热议的网上话题,网友们展开了激烈辩论,目前社会上高度关注。
而法院的一些言辞,被口诛笔伐着。
杜宇不服气,继续上诉,而上诉也不是诉讼到最高法,而是上诉到盘山集团初级法院、中院,然后又都被判罚失败。
杜宇继续上诉,然后便到了盘山集团高级总院。
这事整个社会议论纷纷,影响非常的大。
而这也引起了刘韬的关注,毕竟这事产生的后果太大了。
刘韬说道:“法律这方面你是行家,一切以法律为准绳。”
他没有多说什么,免得干预了审判的公正。
既然是打官司,自然是一切以法律为准绳。
没多久,贺蓉便下去。
刘韬略微摇了摇头,就这么一个并不大的民事案件,结果闹得沸沸扬扬,产生了巨大的社会破坏力。
可以说,其产生的后果是极其恶劣的。
都说有法可依,法院代表着公正,但是在审理上法院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也是参差不齐,导致各种冤案、错案层出不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