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阅读

字:
关灯 护眼
我爱阅读 > 大剑 > 【评点本113】三章 手滴血

【评点本113】三章 手滴血

【评点本113】三章 手滴血 (第1/2页)

程连安从船上下來,吩咐干事把安思惕的头和尸体简单缝一缝,又叫小笙子找來一条毯子包上,头脚扎上细绳,喊两个兵抬到南树林乱葬岗子,夜色黑深,程连安手执火把前行,左瞧瞧,右看看,只觉腥腐之气幽幽透來,风在树林里呜呜作响,好像有什么东西在疾行怪走一般,深入七八丈,腐臭味越來越重,前面隐隐可见大团的尸堆,月光从树隙透下來,将尸缝中支离伸出的手掌照亮,好像粪便里长出的蘑菇,
  
  他心跳越來越快,忽地脚下一滑,身子抢扑在地上,火把撒手滚地而熄,同时感觉周围嗡嗡作响,有无数豆粒从地上射起來打在自己脸上,
  
  他失声大叫:“有…….”【娴墨:确实有鬼,却不在林中,实实在你心中】
  
  小笙子拿火把乱挥,光芒拖曳,将“豆粒”赶开,嗡嗡声也都止歇,他赶忙将程连安搀扶起來,道:“祖宗爷别怕,是苍蝇,南方毕竟暖和,这东西还沒死绝呢。”
  
  程连安反应过來,心中立宽,在他头上抽了一巴掌骂道:“不让你叫了还叫。”小笙子忙道:“是,公公。”程连安打完这一巴掌,看小笙子脸上红殷殷地滴下血來,吃了一惊,心想:“我哪來这么大的劲儿。”忽有所悟,翻过自己手掌照看,只见上面血泥殷红,还粘着半条碾烂的蛆,登时嗓子眼一酸,差点呕出來,在小笙子身上连擦带抹的同时,就着他手中火把照看,只见地下湿腻腻地,原來往树林里拖死尸都要经过此路,血早已把地面浸透了,
  
  他抢过火來,强压着恶心往前照了一照,光影重重,总感觉尸堆的方向有东西在动,虚虚地问道:“喂,你们看,那边是不是有人。”
  
  小笙子伸着脖看,刚才隐约好像确实有半截尸体在爬,披头散发,像个女鬼,这会儿火把照去,又不动了,他不敢说有,也不敢说沒有,支吾着往后缩,两小兵抬得手酸,无所谓地道:“一些穷人知道这有死尸,晚上有时候会來扒东西什么的,喊两声就吓跑了。”【娴墨:看完全书翻回头再看,最感慨的反是这段,】
  
  程连安心不落底,道:“别往前抬了,就……就在这儿埋了吧。”指示小笙子留下看他们挖坑,自己退出來到江边洗手,蹲身前倾时感觉水面亮亮地一晃,忽然再忍不住,哇地一声吐了出來,
  
  好半天平稳下來,他往上游方向挪了个窝,一边洗手,一边低声祝道:“你折腾得我也够了,这就安息了罢,这人间的事,万般皆由命,半点不由人,你若不是那样的,也不会受这个激,也就不会就这么死,可见罪由心生,孽由自作,非要怪,就怪你姓安,又起了这个倒霉名字,思惕思惕,倒过來不就是替死吗【娴墨:前已批过多次,人名倒置是解此书第一诀,允锋、郑直,处处可验,不可验的多半要拆字,】,可见这都是上天的安排,跟我一点关系也沒有……”
  
  他叨念半晌,闭上眼双手合十“啪”“啪”拍了两响,站起身來回奔大营,瞧见方吟鹤和方枕诺俩人围着一堆篝火烤肉【娴墨:两个方,就是双方,成一家人却是双方,此笔用意可知,特将这俩安排在一起,不让曹老大陪着,也是为此,】,便走过來,方吟鹤并不知道深层的事,以为曹老大为自己出头杀了安思惕,程连安多半要挑自己的毛病,因此回话上特别小心,程连安见方枕诺衣带上多了块腰牌,便知是曹向飞给的,算他是在厂里临时行走,和当初的自己差不多,
  
  程连安这会儿是“老资格”,拍着老腔,说些“待日后班师回京,可再依功劳申封讨爵。”之类的话,和方枕诺聊了几句,总感觉周围还有血腥味,闻闻自己的手掌,不是,左右瞄看,只见旁边不远扔着具无头尸体,两名干事在旁边守着,他皱眉提声问:“哪來的尸体,怎么不处理。”干事:“这是曾掌爷带回的人犯……”方吟鹤道:“废物,死人还有的审么,事事都要人吩咐,拖去扔了。”干事点头称是,
  
  程连安明白,一方面他是康怀的人,和曾仕权不对付,二來这也是为安思惕的事在讨好自己,笑道:“曾掌爷的手下,脑筋都不大好使,但凡有点机灵劲儿,也不会往坑里跳了。”
  
  方吟鹤平时沒少受过曾仕权的气,陷坑前沒加提醒,一半为了确保计策的执行,一半也确是想看他的笑话,厂里四位掌爷,曹老大带出來的人都惧他,吕凉带出來的人都服他,康怀带出來的人都敬他,曾仕权带出來的人都恨他,听程连安这么说,显然对曾仕权也有着不满,这倒丝毫不稀奇的,因此嘿嘿一乐,
  
  那两名干事拽着脚,把尸体往树林的方向拖,张十三娘身子胖大,拖起來也缓慢费力,程连安扫了一眼,见她身上的肉白白嫩嫩,两颗硕大的**倒垂着,颈子上挂着些碎肉,好像摔烂的西瓜,随着拖动兀自流汁淌血,在地上拖出一条黑湿的血线,不由得又是一阵恶心,问道:“这是曾掌爷弄死的。”
  
  方吟鹤摇头:“是大档头,曾掌爷是点心房出身,手头零碎,哪像曹老大这么脆生。”
  
  方枕诺道:“早听说东厂曹大掌爷行事狠快、鹰武过人,见面时看倒也和气,哪知动起手來,果真是雷霆万钧,那时若非他出手,只怕侯爷已出事了。”
  
  程连安饶有兴趣地问:“以前闲聊天,我听厂里人讲,说咱们曹老大是什么‘杀手学堂’出來的人,是不是真的。”方吟鹤道:“都这么传,但是,好像沒谁听他亲口确认过。”
  
  程连安道:“我在厂里的日子也不短了,和别人都好接触,唯独吕凉和曹老大,见了面儿,话也难递上一句。”
  
  方吟鹤一笑:“吕掌爷其实好说,人有癖则不难交。”程连安笑了:“哦,你知道他,快和我说说。”方吟鹤笑道:“他这人有个爱好,就是收集各种马鞍,若到他家去就知道了,各朝各代的马鞍,金的银的,什么样的都有,手底人背着都管他叫聚鞍公,先前侯爷离京的时候,督公送了一匹三河骊骅骝,那鞍子就是从他那要的,据说是当年元鞑子皇帝的御用品。”
  
  程连安道:“啊,那个是他的吗,我见着了,的确是好东西,纯银的过梁,还錾着蒙古字儿,但懂蒙文的督公却又都读不出,倒是你们四爷认得,说了一通什么八四八,又是序列五的【娴墨:实八师巴、旭烈兀,想來是用八师巴文,写的是旭烈兀的事】,听得人云里雾里,又说那錾的字是什么……马儿要追着云彩跑……时间久些,倒记不大清了。”【娴墨:借闲话补小常离京前事,穿插不着痕迹,更与后文一克哈屯之喜遥遥相对】
  
  方吟鹤道:“是,四爷跟我们聊天时也提过,说上面刻的字是蒙古谚语,意译过來,大概有点‘好男儿志在四方’的意思,他在私底下还给此鞍起了名,叫‘追云逐日’,说这鞍子得配条黄毯披挂在枣红马上,趁着夕阳垂低、天澄云淡的时候放在大草原上骑去,那时候天上一朵,地下一朵,马奔起來走金光闪红过绿,就如同太阳在水里的影子,一定好看之极。”【娴墨:东厂人也有浪漫,人只要心境一变,世界就跟着变,心若不变,移民到加拿大,眼里看到的也仍然是**与黑暗,】
  
  常跑外办事的人,说起马來便提精神,程连安倒是兴致缺缺,喃喃道:“鞍子这玩意儿,上驮大人,下压骏马,自在中间受折磨,吕掌爷喜欢这东西,难说沒有他的一番深意呢【娴墨:笑,小程有文思,何不写本自传,书名可定为《我的青春沒有小鸟》、《杀死一只青春鸟》、《永别了,小鸟》,做一套青春文学丛书,定比《白雪公主与七个管晋民》好看,】……哎,方先生,你笑什么。”方枕诺道:“哦,沒什么。”程连安道:“大家已是自己人,有什么放不开的,有话就说嘛。”方枕诺笑了笑,似乎觉得惹他存了个心思反倒不好,解释道:“我是在想,爱屋才能及乌,吕掌爷爱的多半不是鞍。”程连安略直一下,会了意,嘿嘿地也笑了,
  
  方吟鹤也琢磨出了个中意味,只恐顺着话音儿说深了,对大家都不好,岔开道:“呵呵,至于曹老大,倒真是沒什么可说,最著名的,大概就数他那句口头禅了……”他笑容忽然收敛,站起來【娴墨:倩肖夫斯基式悬念】恭身道:“三爷。”
  
  程连安扭头瞧去,曾仕权笑嘻嘻地已在背后不远,隔空向方吟鹤连连按手道:“坐、坐,自己人别客气。”亲切得好像从來沒有任何芥蒂,跟着也要个马扎坐下來,伸手抓过几串烤肉:“妈的,下午就沒吃上饭,真是饿了,,小方,怎么样,还适应么。”看方枕诺笑着点头,他左右甩腮咬下几块肉在嘴里嚼着,又问:“老大呢。”方吟鹤道:“他和方先生打完招呼,就到别处巡视去了。”
  
  曾仕权把肉隔着火递给方枕诺一串:“你别瞧老大冷淡,他跟我们也这样,厂里进进出出的人太多,他早不当回事了。”
  
  方枕诺笑接过來:“是,我们刚才也正谈到他。”曾仕权问谈了些什么,听完乐了:“什么杀手学堂出來的,他就是杀手学堂老堂主的孙子,还是长子长孙呢。”方吟鹤:“咦,这我倒是头回听说,不过,杀手学堂的老堂主,那不就是‘第一杀手’么,此人一向沒名沒姓,神秘得很,这么说原來他是姓曹。”
  
  栈桥方向叮叮咚咚,琵琶声淡淡而起,随风飘传过來【娴墨:弦调好了】,曾仕权回头望了望,把一根吃干净的竹签扔进火里,扶着膝盖在他们三人脸上瞅了一圈,道:“天下事,咱们东厂几乎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可是有四大谜团,至到现在也沒查清楚过,这头一个谜团,是第四次武林雄风会上,‘守义戒淫花’这武林至宝究竟为谁所盗,第二个,就是‘第一杀手’的族姓,曹老大虽是第一杀手的长子长孙,却也不知道爷爷姓什么,因为只有继承了‘第一杀手’名号、成为杀手学堂总堂主的人,才有知道这姓氏的权利,而这曹向飞的名和姓,则是他从堂里出來后、闯荡江湖时自己取的,【娴墨:还有两个谜团呢,】【娴墨二评:其实沒有,虚实闪烁,迷人眼目而已,第一个谜团也是配菜,贼笔,】”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热门推荐
我的恐怖猛鬼楼 夏日赞歌 剑道第一棺 为了长生,我挖自家祖坟 修行,从变成反派开始 谁与争锋 最强末日系统 三国之无赖兵王 了不起的盖慈比 仙尊天幽